关于填报2009年度里仁学院实习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系):
为进一步做好实习教学管理工作,现将填报2009年度里仁学院实习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凡列入专业教学计划安排的实习环节(包含电装实习)均须填报,金工实习、毕业实习此次不需填报。
二、实习时间
实习计划的起止时间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接受实习单位的要求制定。凡在2009年度实习的专业,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实习计划。
三、具体要求
1、各院(系)必须依据专业教学计划于11月29日前送交里仁学院教务部审核汇总,以便制定里仁学院2009年度实习计划及预算实习经费。
2、实习计划表中的学期是指2009年2月~8月为春季学期,2009年9月~2009年元月为秋季学期。
3、实习计划表正常教学安排的实习年级及学期,2006级填第6、7学期、2007级填第4、5学期、2008级填第2、3学期。
4、实习计划汇总表要一律通过计算机输入填写,用A4 纸打印并经教学院长审定签字,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5、请按填写示例,填报实习计划表。
7、电子邮箱:lrjwy@ysu.edu.cn
8、联系电话:8046307
附件:里仁学院2009年度实习计划汇总表
里仁学院教务部
2009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