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规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者须每年参加市级以上财政部门统一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三年不参加培训者取消其会计从业资格。对于相关专业的在校学生,在校内接受相关专业课学习后,按规定可以免予培训。受秦皇岛市财政局委托,我院统一办理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在校生2008年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免予培训手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资格审查: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燕大在校学生
2、办理时间:2009年5月4日----2009年5月15日
3、提交资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校园ID卡
4、代收手续费:3元/人
5、办公地点:燕大西校区里仁学院办公楼207
6、联系人: 何 静 8387570
2009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