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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各系及2009级新生辅导员:

根据国家教育部教学司函[2009]19号文件精神,普通高校要按实际报到学生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从2009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开始,在教育部网站提供给学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数据中,加入学生报考图像信息,学校必须对报到新生与高考报名时由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采集的考生图像信息认真比对,确认无误后方予注册”;“同时在教育部平台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的条件中设置同姓名同身份证号的限制,注册的新生与全国高校在校生同层次数据库中同姓名同身份证号者,暂不予学籍电子注册,由录取学校与相关学校核实学生真实身份后再做相应处理。”

2009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即将开始。为严肃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做到主动、及时发现问题,早作处理,不留隐患,确保新生复查合格者获得学籍,并给予学籍电子注册。请各有关部门、各系认真组织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结合我院实际,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复查措施,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切实把新生入学复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入学资格复查时间安排:截至2009917

二、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办法:

(一)以《燕山大学里仁学院2009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核对表》为依据(一式两份,核对后一份上交,一份留各系备查),并按照准考证、身份证、档案照片、学生卡片近期照片和考生本人六对照的原则进行甄别比对坚决清理冒名顶替者。

(二)认真核对新生报道时所填写信息卡片与高考报名登记表、高中毕业登记表、高考体检表、户籍迁移证明、档案中的出生年月、家庭住址、社会关系、身高等栏目的信息是否一致;

(三)核查新生入学后所填写有关材料的字迹是否与考生纸质档案中本人填写内容的字迹一致;

(四)对于延期报到的学生,各系注意重点复查。

(五)对材料不全或重要信息不一致的要高度重视,迅速核清;

(六)对当年高考舞弊重灾区录取的考生进行重点复查。

(七)对在校期间提出改变姓名和身份证号的学生,各系应重点审核,严格把关。

(八)新生个人纸质档案内容包括:

①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②高考准考证;③高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④高校招生考生资源信息核对表;⑤高中学生学籍表或毕业生登记表;⑥身份证复印件及入党入团材料等。对于没有档案的新生,各辅导员应告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补齐。

三、复查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各系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复查措施,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对在复查中发现问题的,及时上报,坚决清理冒名顶替者,切实把在校学生入学资格复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新生复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极强的工作,各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不得疏漏,在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中,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凡因重视不够、责任不明、工作不到位、组织不力、核查不力、致使违规违纪、冒名顶替、舞弊学生蒙混过关的,一经发现,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3、各系的核查情况请于2009917前报送教务部学籍管理部门。

4、入学资格复查咨询、举报投诉电话:0335-8078940

四、复查情况汇总上报:

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应在918日前结束,各责任部门在复查工作结束时,应认真做出总结,填写附表12009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异常表》,并将《入学资格审查核对表》一份,签字盖章后按时间要求交到各系秘书处。系教学秘书将本系复查情况,在918下班前报教务部。

五、复查结果及处理:

新生复查工作结束后,对于无问题的学生,办理注册手续。

对于需要进一步核查、处理的学生,各系要填写《里仁学院2009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统计表》。

对涉嫌违纪、舞弊、冒名顶替的学生,要认真调查,弄清事实,初步取证后,写出情况报告,连同学生档案及统计表于917日前交学院教务部门,学院将按照国家和我院的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决定。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依法追究责任。

 

                           里仁学院教务部

     2009年9月9

附件1《2009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异常情况统计表》

附件22009年新生复查违规违纪学生情况登记表》

 

 

 


发布时间:2009-09-09  阅读数: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