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仁学院参加外语四、六级考试的同学们:
2010年12月18日将举行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是国家级大型考试,国家教育考试中心、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秦皇岛市教育考试院高度重视,责令各个考点严格部署,周密安排,一定杜绝使用通讯设备作弊的行为。按照上级要求,学院已做好了考试前的周密安排,并加大监考力度,为了防止个别考生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学院在所有考场安装手机信号屏蔽器,监考教师配备隐型耳机探测器;学校保卫处派专人统一着装,在塔山、实验楼、图文信息中心、活动中心周围巡逻,一旦发现有向考场发送信息的人员,将严肃处理。
现在,校园内一些不法分子散发大量的推销考试作弊的通信工具,一些网站也出现有关考试的虚假信息和作弊工具的广告。请同学们一定不要上当受骗和铤而走险。任何考试违规行为都将受到严重警告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并且所有处分材料都装入学生本人的档案,对考研深造和就业将会产生直接影响。如果严重作弊被开除学籍,将会影响一生的发展,也对家庭造成沉重的打击,并影响学院的名誉。考试失败不可怕,可怕的是永远失去机会,失去发展的基础和前途。
为了使大家顺利完成本次考试,里仁学院教务部再一次提醒考生学习、理解和遵守《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诚信承诺书》内容:
本人自愿参加全国大学外语等级考试,阅读并了解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燕山大学里仁学院本科生考试管理规定(试行)》、《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经认真考虑,现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本人已阅读并且透彻地理解了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这些规定,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有关条款接受处理。 其中,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说明:严禁将手机带入考场。考试开始后,发现携带手机处于关机状态的按违纪处理,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处于开机状态没有接听的按作弊处理,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使用手机接听电话、收发短信的按严重作弊处理,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对再次违规的学生将从重处分。
二、本人坚决遵守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有关报名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如有违反,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理。
三、本人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诚实守信,不违规,不作弊。
四、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缺失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每个人不单纯是自己的个体本身,承载着父母培养的艰辛和殷切的期望,承载着老师和学校的教育之恩,承载着应该最大限度的满足社会需要的责任。因此,同学们应该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学校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正确态度,遵守考试规定,实践考试诚信承诺,维护考试的公平与公正。
最后,祝愿大家在本次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里仁学院教务部
2010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