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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秋季学期学生办理留级手续的注意事项

各系、辅导员老师:

本年度学籍处理已经开始,请辅导员老师督促本专业留级学生于99日下午办理留级手续,逾期不办理者,按自动退学处理。注意事项如下:

1、辅导员老师于99上午统一到各系秘书处领取《学籍变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并核对人数;

2、将《通知单》转交学生本人,并认真督促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3913辅导员收回《通知单》并统一交到各系秘书处;

4914由系秘书将收齐的《通知单》交到学籍管理室。

5、办理手续各部门地点:

学生管理部:行政办公楼108

公寓办公室:男生5B小二楼,女生2B小二楼

教 材 室:图文中心一楼L102

资产财务部:行政办公楼212

档 案 室:行政办公楼326

里仁学院教务部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


发布时间:2011-09-09  阅读数: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