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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毕业设计(论文)作为本科教育的重要教学内容, 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理论结合实际、独立完成课题能力的实践训练环节,我院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对学生实践育人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全面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强化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管理与质量监控,现对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后期相关工作做如下几点要求,请各院(系)结合学科专业特点遵照执行:

1.抓好中期检查。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中,各系(专业)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中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保证毕业论文(设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院将组成检查小组,对各系(专业)毕业设计(论文)中期答辩进行检查督导。

2.在校外做毕业设计的学生必须按时返校参加中期考核和结题答辩考核。对于确有特殊情况,经各系(专业)批准不能按时参加中期考核的同学,由各系(专业)自主安排补答,补答成绩按考核实际成绩的80%计算。无故不参加答辩的,本节点考核成绩为0分。有两次节点考核成绩为0分的学生,最终毕业设计成绩为0分。

3.指导教师必需保证指导时间,每周至少2次对学生当面指导。对于在外地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学生,指导教师和学生之间可以通过电话联系、电子邮件、QQ交流等方式进行交流讨论,学生要将相关交流资料及时保存,以作为其平时成绩的核定依据,返校答辩后统一打印存档。

4.指导教师要严格要求学生,定期按进度计划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 指导教师在答辩前要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并对学生的工作能力、工作作风、态度等方面如实写出评语。

6. 学生应在答辩前5-7天,向各专业(方向)提交自己毕业设计(论文)的所有资料,以供审核。

7.严格审查学生答辩资格,对确不符合答辩要求的,应取消其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

8.答辩不及格的学生,经认真修改和补充,两个月后至一年内可申请毕业设计(论文)补答辩。

9.注重对学生的学术道德教育,杜绝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抄袭和拼凑现象。学院参考国内同类高校检测标准,确定我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检测标准为:文字重合率(指毕业设计(论文)与有效比对库的重合字数占论文总字数的比例)在30%(含30%)以内的论文视为合格,文字重合率超过30%的论文视为不合格。

10. 各系(专业)于每年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分完毕两天内,组织完成向里仁学院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推荐比例一般控制在毕业生总数的3%以内。院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文字重合率不应超过20%。初次抽查不合格,经修改并通过答辩的论文不能被评为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里仁学院教务部

                                 2016429


发布时间:2016-04-29  阅读数: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