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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里仁学院2016年秋季学期办理重考的通知

12131415级本学期重考学生:

根据教学安排,10月18日1020办理本学期重考课程的申报和登记,学生需参照本人所有秋季学期,即一、三、五、七学期教学计划开设的课程,自愿申请重考科目。

12级学生重考的是成绩单上学年学期为20121201312014120151的科目

13级学生重考的是成绩单上学年学期为201312014120151的科目

14级学生重考的是成绩单上学年学期为2014120151的科目

15级学生重考的是成绩单上学年学期为20151的科目

报名办法及要求:

  1  报名以各系、班级为单位,由班长于1018下午到相关系报名地点领取《报名登记表》,组织本班学生进行重考报名,要求学生本人签字,不得代报。

12级学生、因出国申请重考的学生:请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到行政楼205办公室报名;其他学生请在各系报名:

机械工程系: 学院行政楼  204   老师  电话:8387570

文法外语系: 学院行政楼 204   老师  电话:8387570

建筑环化系: 学院行政楼 204   老师  电话:8387570

电子工程系: 学院行政楼 204   老师  电话:8387570

电气工程系: 学院行政楼 204   老师  电话:8387570

经济管理系: 学院行政楼 204   老师  电话:8387570

2 教务部提供的重考科目名单仅供参考,望重考学生一定根据自己的成绩单认真核对

具体注意的问题有:

1)留、降级学生:

a.网上成绩单上的同一课程有多条记录的,请仔细核对,如已通过,将重考科目名单上的相应科目整行划掉,以避免重报。

b. 重考科目名单中的课程如果现就读班级正在开设,不予重考报名。

c.留、降级的学生,留、降级前的课程按原教学计划申报,留、降级后的课程按现就读班级的教学计划申报。

2转专业的同学请与本班其他同学的成绩单核对,按现就读专业的教学计划申报。名单中如有缺少科目,请在班级报名表下面按栏目相应补齐,并且本人签字

3)如因教学计划更改,课程在本学期没有开课的,按原年级教学计划报名,单独组织考试。

4)如有已通过科目重复报名,毕业时成绩单上将有两条记录(其中一条显示0分);如未通过科目漏报,只能在下一年的相应学期报名,有可能影响毕业。请本人报名时务必认真核对,造成所有后果责任自负。

3、凡是一、三、五、七学期考试未通过、缓考、缺考、考试违纪、考试作弊的课程,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申报和登记后,方可参加考试;超过规定时间,教务部将不再办理,因欠学分影响留、降级和毕业,责任自负。

4、具体课程的考试时间,请重考学生关注正常开课年级学生有关课程的教学进度和考试安排;请同学们注意浏览:里仁学院-教务在线-2011版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登录查询,造成漏考现象,责任自负

5、本学期数学教研室为重考《高等数学》的学生开设了辅导课,要求凡是报名《高等数学》重考考试的学生必须参加辅导课,否则没有20分的平时成绩。辅导课具体安排见附件:关于《高等数学》重考辅导课的通知

附件:关于《高等数学》重考辅导课的通知

 

                                      

    里仁学院教务部

                                       2016年10月17


发布时间:2016-10-17  阅读数: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