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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秋季学期学籍处理工作的通知

各系及相关同学:
  根据《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经研究,2016年秋季学期学籍处理的执行方案如下:

1、学生考核不合格的课程,每学年结束后累计超过25学分的,应留级。其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留级学生,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批可以给予跟班试读一个学期的机会:

1)累计欠学分超过25学分,但没超过30学分的学生;

2)累计欠学分超过25学分,2017届应届毕业生。

3)累计欠学分超过30学分,在2015-2016学年留降级或12学号在14级、13学号在15级的学生。

2017年春季学期开学后,学院将统计上述跟班试读学生的学分,其中考核不合格的课程累计超过25学分的,将予以降级。在此规定执行当中,提醒学生根据《燕山大学里仁学院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管理办法》当中重考课程学分累加超过45分者不予授予学位的相关规定,谨慎选择。

2请辅导员老师督促本专业留级学生于1011-12日办理留级手续,逾期不办理者,不予以学籍学年注册。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3请辅导员老师督促本专业跟班试读学生填写《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学生跟班试读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请在燕山大学里仁学院教务在线网页文档下载栏下载。填写完成后,于1012下班前交到各系秘书处,逾期不办理者,按留级处理。

4、跟班试读学生可以向学院申请留级,于1012前将本人书面申请上交至行政楼201

请上述相关同学于20161012下班前将学籍处理手续办理完毕,以免影响正常教学的进行。
  附件关于2016年秋季学期学生办理留级手续的注意事项 

                                             里仁学院教务部

                                                   2016年10月10日

 


发布时间:2016-10-10  阅读数: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