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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室借用管理的通知

各系、部:

近期私自占用教室举办培训班或挪作他用的现象屡有发生,为保障学院的教学工作有序进行,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良好、安静、舒适的教学环境,现重申教室借用手续和审批管理规定。请全体师生和有关部门严格遵照执行。

一、教学楼教室、语音室等教室资源主要用于教学及与教学相关的活动(包括答疑、考试、辅导课授课、教学讲座等),其他与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得在教室进行。

二、应学院要求开展的党、团活动需要借用教室的,需相关部门书面申请盖章并经主管院领导签字,或由相关部门领导与教务部领导沟通后,经由教职工网上预约教室,由教务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借用。

三、各系、部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和会议需要在教室进行的,需经系、部书面申请或由系、部领导与教务部领导沟通后,经由教职工网上预约教室,由教务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借用。

四、各系、部教师可通过网上进行教室预约,经教务部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教室。如发现教室使用情况与申请理由不符,教学楼管理员有权收回教室使用权,并通告相关系部。

五、教务部只面向在校教职工借用教室,不面向学生。任何学生不得以教职工的名义网上申请教室,一经发现,所有后果由该教职工负责。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随意使用各楼、馆教室,更不准以系、部的名义举办各种未经学院批准的培训班、补习班。若发现擅自使用教室者,将进行严肃处理。

 

 

 

 

 

                                                里仁学院教务部

                                                201767


发布时间:2017-06-07  阅读数: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