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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系及相关同学:

为了拓宽学生学习空间,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燕山大学里仁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的相关规定,现将我院2016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条件

1、申请对象

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2016级学生(《办法》中规定的不允许转专业的学生除外)。

2、不允许转专业的条件

(一)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学生;

(二)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三)从外校转入的学生;

(四)已转过一次专业的学生(含要求转回原专业者);

(五)在处分期内的因抄袭或作弊行为受到处分的学生。

3、各专业接收转专业人数原则上控制在专业有人数20%以内。各专业接收人数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4高考时按文史类录取的学生和按理工类录取的学生,原则上不能跨类转专业(即高考时按理工类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文史类专业,文史类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理工类专业,其中文理兼收专业理工类和文史类学生都可申请,但该专业的培养计划中有数学理工类课程,转入学生需要在后续学习中补修,文史类学生谨慎选择此类专业)。

二、转专业工作流程

1、申请时间:201777日—2017711

2、符合转专业条件并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1份(附件3并在71111:00上交到学生所在系学生科,过期不再补报

3、每名学生允许申报个预转专业志愿,个预转专业志愿有先后顺序,确定专业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即将第一志愿申报某专业同学的转专业成绩按照从高到底的顺序依次优先录取。当第一志愿人数录满后,如果未超过该专业限定接收人数,再将第二志愿中未被其他专业录取的同学的转专业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预转专业志愿一经上报不准更改。

4、材料提交

学生所在系学生科于7月14日11:00前将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表上报给教务部教学秘书处。

5、笔试考核

所有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转专业考

科目:高考录取科类为理工类学生考核《高等数学》和《大学英语》;高考录取科类为文史类学生考核《大学英语》。

试大纲见附件45

时间:2017年8月27日(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6、学生转专业成绩由转专业考试绩点和第一学年的必修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组成,其中转专业考试绩点占比30%,第一学年的必修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占比70%

    教务部根据各专业拟接收人数对学生的转专业成绩进行总排名。申请转专业人数超过接收专业规定的接收容量,将按申请转入学生成绩的排名先后进行审批。

7、根据转专业工作原则和工作程序确定转专业录取名单,并于830日左右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

8、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后,如果因个人原因需要撤销原申请,应在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向教务提交撤销申请,公示结束以后概不受理撤销请求。

9、转专业名额不递补,即排名靠前的学生撤销转专业申请的,其后同学转专业成绩若符合条件,也不允许转专业。

、注意事项:

学生转专业后,应当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要求学习相关课程,所缺的课程需在后续的学习中补修,并按照该专业毕业审核条件进行毕业审核。学生在原专业取得公共课程学分和成绩有效,如课程名称等信息不完全一致,符合课程替换的课程,可以按照学院规定,由学生提出申请,进行课程和学分的认定。

附件1:燕山大学里仁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附件2:各专业接收转专业人数情况一览表

附件3: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4:《高等数学》考试说明

附件5:《大学英语》考试说明 

 

里仁学院教务部

  201776


发布时间:2017-07-06  阅读数: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