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校臣,男,学号111308061014,电子工程系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2013级1班学生;
宁德正,男,学号111308061129,电子工程系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2013级1班学生;
杨延景,男,学号111308061213,电子工程系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2013级1班学生;
刘卓异,男,学号111308061113,电子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专业2013级2班学生。
以上四名学生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至今,未到校办理注册、请假手续,未参加任何教育教学活动,且学生所在系通过各种途径联系学生本人及家人,劝其返校未果。根据《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第四十四条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退学:(二)未经请假,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的”。经2017年6月13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白校臣等四名学生自动退学处理。
此退学处理决定在学院主页予以公告,学生本人若对以上处理决定有异议,在处理决定书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院学生申述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述。
燕山大学里仁学院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