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及相关同学:
根据《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中第三十二条规定,经学院研究,2017年秋季学期学籍处理的执行方案如下:
1、2016年秋季学期申请跟班试读且在2017年春季学期继续申请跟班试读的学生,欠学分超过25学分的,须留级。
2、其他超过25学分的预留级学生,可以申请跟班试读。
2018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学院将统计跟班试读学生的学分,其中考核不合格的课程累计仍超过25学分的,将予以留级。
3、因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除退役复学的学生外,12年入学在14级的学生,以及13年入学在15级的学生,欠学分超过25学分的,不在预留级学生名单中。
4、低年级未开设专业的预留级学生若不申请跟班试读,可留级后转入相近专业学习。学生转专业后,应当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要求学习相关课程,所缺的课程需在后续的学习中补修,并按照该专业毕业审核条件进行毕业审核。学生在原专业取得的公共课程学分和成绩有效,如课程名称等信息不完全一致,符合课程替换的课程,可以按照学院规定,由学生提出申请,进行课程和学分的认定。
5、请申请跟班试读的预留级学生于9月22日11:00点前到行政楼204教学秘书处报名,逾期不报者,视为留级。
经学院审批同意跟班试读的学生填写《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学生跟班试读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请在燕山大学里仁学院教务在线网页“文档下载”栏下载。学生本人、监护人、系学生科分别填写完成后,于10月9日下班前交到各系秘书处,逾期不办理者,按留级处理。
6、留级学生将于9月25日办理留级手续,请辅导员老师督促本专业留级学生及时办理留级手续,逾期不办理者,不予以学籍学年注册。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附件:关于2017年秋季学期学生办理留级手续的注意事项
里仁学院教务部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