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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秋季学期学籍处理工作的通知

各系及相关同学:
  根据《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中第三十二条规定,学院研究,2017年秋季学期学籍处理执行方案如下:

12016年秋季学期申请跟班试读且在2017年春季学期继续申请跟班试读的学生,欠学分超过25学分的,须留级。

2、其他超过25学分的预留级学生,可以申请跟班试读。

2018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学院将统计跟班试读学生的学分,其中考核不合格的课程累计超过25学分的,将予以级。

3、因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除退役复学的学生外,12年入学在14级的学生,以及13年入学在15级的学生,欠学分超过25学分的,不在预留级学生名单中。

4、低年级未开设专业的预留级学生若不申请跟班试读,可留级后转入相近专业学习。学生转专业后,应当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要求学习相关课程,所缺的课程需在后续的学习中补修,并按照该专业毕业审核条件进行毕业审核。学生在原专业取得的公共课程学分和成绩有效,如课程名称等信息不完全一致,符合课程替换的课程,可以按照学院规定,由学生提出申请,进行课程和学分的认定。

5申请跟班试读的预留级学生于92211:00点前到行政楼204教学秘书处报名,逾期不报者,视为留级。

经学院审批同意跟班试读的学生填写《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学生跟班试读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请在燕山大学里仁学院教务在线网页文档下载栏下载。学生本人、监护人、系学生科分别填写完成后,于109日下班前交到各系秘书处,逾期不办理者,按留级处理。

 

6、留级学生将于925日办理留级手续,请辅导员老师督促本专业留级学生及时办理留级手续,逾期不办理者,不予以学籍学年注册。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附件关于2017年秋季学期学生办理留级手续的注意事项 

 

 

里仁学院教务部

                                           ○一二十一


发布时间:2017-09-21  阅读数: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