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及相关学生:
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在校生学年注册相关工作,现将2017-2018学年在校生学年注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九条“学生应当在每学期开学时按时到校,按学院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办理注册手续,以取得学习资格,参加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教学活动。”的规定,学院为学生进行学年注册。没有足额缴纳学费的学生,不能注册。在规定时间内注册,是所有在读学生延续学籍的必要条件。
2、注册对象:14、15、16级在校生
3、辅导员老师根据教务部下发的学生名单,参考财务部下发的学生学费的缴费情况,将已到校并缴费的学生的注册状态标注为“注册学籍”,已到校尚未缴费的学生注册状态标注为“暂缓注册”,未到校(除实习以外)的学生名单于9月22日前上报学生工作部。
4、请辅导员老师于9月25日17:00前将学生的注册数据打印签字后上交给各系教学秘书(电子版发给教学秘书),教务部根据上报的注册数据据实在教育部学信网上进行标注。
5、尚未缴费的学生请于10月20日前交清学费,学院将于10月20日再次统计“暂缓注册”学生的注册状态,并在学信网上更改注册状态。
确因家庭经济困难暂时不能缴清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学生,必须在10月20日前申请并经系主管院领导批准方可缓交。未经批准缓交的学生注册状态不予更改,学院将按照《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四十九条第六款的相关规定处理。
教务部 学生工作部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