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任课老师自成绩提交公布后的一周内(因教学计划安排不在校的学生,从返校后开始上课的当天计时)为学生对成绩质疑查询时间,学生须在此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任课老师提出查询申请,过期不再受理查询。对确有问题的须填写成绩更改单。更改成绩流程如下:
成绩查询申请 ↓ 主考教师组织重新阅卷 ↓ 填写成绩更改单 ↓ 各级领导签字 ↓ 由教师将成绩更改单送交里仁学院教务部予以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