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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关于调整补考和重考工作的决定

为切实完善各项学籍管理制度,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管理,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我院学风和考风建设,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院本科教学实际情况,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经201456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将应届毕业生毕业前集中补考工作和在校生重考工作做如下调整:

12014届毕业生在第八学期对于一、三、五学期未通过课程安排一次补考;

2、自2015届毕业生开始,第八学期不再安排一、三、五学期未通过课程的补考;

3、自2014年入学学生开始,在校期间每门课程最多报名参加两次补考或重考,报名而未参加重考或补考的学生视为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4、学生因修习学分不足未达到毕业条件要求的,准予结业。结业学生离校一年内,可申请返校参加未获学分课程的重修,且随开课班级一起考试,不再单独安排,全部课程考核合格并经教务部审核通过后,换发毕业证书。

 

燕山大学里仁学院

 2014年5月13日

 


发布时间:2014-06-13  阅读数: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